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成熟应用以及线上游戏产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通过线上方式结识彼此,交往发展成恋人关系。同时,也有一些不法分子以网络为媒介钻法律漏洞,利用一些年轻人警惕性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等心理实施诈骗,涉及以网络交友为名来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通过网络游戏方式结识,以恋爱交友为名,进而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
2020年6月,被告人高某与被害人刘先生通过在一起玩某大型网络枪战游戏而相识,在线上的聊天过程中,高某编造了虚假的身份信息,并隐瞒自己真实的婚姻状态,与刘先生建立“恋爱”关系。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间,高某以家人看病、同事随礼等虚假理由向刘先生索要钱款,刘先生先后向其转账共计人民币22余万元,高某将绝大部分钱款肆意挥霍于某网络平台上。2023年2月25日,被告人高某被民警抓获归案,到案后向办案机关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结合被告人高某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悔罪态度等,法院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近年来,“网恋”作为一种被许多人选择的交友方式,其群体规模日益扩大,与此同时,涉及“网恋交友”类诈骗犯罪的数量也逐年递增。在本案中,被害人刘先生并不清楚“网恋女友”的真实身份,在素未谋面的情况下,仅通过常常在线上一起打游戏和被告人虚构的基本情况,就完全信任了对方,并与高某确立了“恋爱”关系。在后续交往过程中,被告人高某编造虚假理由骗取刘先生巨额钱款,最终刘先生落了个“人财两空”。
在此提醒广大的年轻人:网络具有虚拟性,通过非传统方式的交往,彼此投入感情、涉及金钱交易时,务必要提高警惕。首先,在线上交友方面,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全面了解对方的身份信息及基本情况,在大致了解了对方真实身份的基础上再考虑进一步交往;其次,在涉及金钱交易时,务必要核实确认对方借款缘由和其他借款信息,例如借款数额、借款期限、约定利息等情况,不可盲目转账。若发现上当受骗,也应及时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恋”有风险,交友需谨慎。在网络交友过程中,大家要筑牢防骗意识,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避免陷入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爱情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