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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租户频发争执 法官上门化解矛盾
作者:北京西城法院  发布时间:2021-07-07 10:18:19 打印 字号: | |

老人将房屋出租后,因电线线路老化导致插头漏电,空调等电器故障,逐渐与租户关系恶化,甚至多次在楼道里发生争执,影响邻居正常生活。在租户以冬季房屋暖气供暖不达标为由拒交房租后,老人将租户诉至法院,要求其搬离房屋,并支付高额违约金。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629日获悉,最终,在北京西城法院法官的主持下,老人与租户达成和解,还小区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独居高龄老人马某将自有的同一单元的一层房屋出租给崔某,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崔某一家入住。

入住后,崔某发现该房屋存在电线线路老化导致插头漏电,空调等电器故障频发等情形,多次要求马某维修和更换。双方关系因此逐步恶化,甚至在楼道里多次发生争执,严重影响邻居正常生活。

入冬后,因租赁房屋暖气供暖不达标,崔某拒绝交纳房租。马某据此诉至北京西城法院,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崔某搬离房屋,并支付高额违约金。

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向崔某送达诉讼材料。崔某得知被起诉后,多次在楼道找马某理论,双方矛盾加深,争执不断。

马某因高龄独居,房屋出租引发的纠纷严重影响她的正常生活和日常出行,并且干扰到其他邻居的生活和休息。马某向法官反映情况,请求尽快开庭判决。

北京西城法院民一庭法官郝卉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就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事实分歧很大。双方对于对方的过错各执一词,崔某情绪激动,并且称病拒绝参加诉讼,影响案件程序进展。

郝卉深入了解案情后,判断这起案件双方当事人为维护各自的权益产生纠纷,双方都不了解法律规定,并且因为情绪激动导致矛盾加剧,这个案件不适合作出判决,应当尽量在诉讼程序进展过程中,根据查明事实的情况,适时开展调解工作。

确定纠纷解决方案后,郝卉和助理王义嫔通过电话沟通化解了崔某对于法院诉讼的对立情绪,并且入户勘察了租赁房屋的情况,对于双方陈述的事实进行确定。

此后,在庭审过程中,郝卉耐心引导双方陈述理由,说明证据、并通过法庭释明向各方解释法律对于马某作为出租人保证租赁房屋适于居住和对房屋设施及时维修的义务,以及崔某作为承租人应当在房屋并无不能居住的情形时,履行按期足额交付租金的义务。

庭审结束后,双方均表示同意听从法院主持,调解解决纠纷。

双方最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协议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崔某当庭付清尚欠马某的租金,并同意尽快搬家,将房屋交还给马某。

为达到案结事了,防止双方关系再次恶化,引发事端,郝卉和王义嫔在双方协议交接房屋当天,再次前往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清点家具、家电、装饰装修,核对水、电、燃气费用数额。期间,双方因为一件卧室衣架损坏,又起争执。马某坚持该衣架是其母亲多年前为其购买,现崔某明知这是马某母亲遗留物品,还故意损坏和丢弃,由此拒绝退还押金。要求崔某找回原物,并且维修复原。

崔某告知法官,这件衣架在其搬家时,因为木质老化毁坏,为了清理房屋,已经丢弃,无法复原。马某坚持自己无过错,要求崔某全额退还押金。眼看双方情绪越来越激动,法官立即将双方分开,单独与各方就地进行调解。

最终,崔某同意赔偿马某款项,马某同意退还押金,双方结清费用,顺利交接房屋。

随后,双方都表示,法官让自己经历一场清楚、明白、受尊重的诉讼,以后会学法守法,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不侵害别人的生活。

    法官调解期间,楼内邻居在旁围观,看到法官及时迅速解决了纠纷,今后可以恢复宁静的生活,大家纷纷表示这次既学习了法律知识,又解决了大家头疼的实际问题,为群众排忧解困,办了实事。

 
来源:北京法院网
责任编辑:政治部新闻宣传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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