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法院畅通立案渠道、优化诉讼服务、提升司法温度,立案法官从立案审查工作经验出发,立足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立案问题,制作了民事案件立案指南。
【立案途径】
西城法院立案庭全面开展现场立案、网上立案、邮寄立案、跨域立案工作,实现了立案途径全方位拓展、立案申请全天候进行、立案类型全方面覆盖,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服务便利。
当事人或代理人可以携带起诉材料到西城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进行现场立案;可以通过北京移动微法院、北京法院电子诉讼平台进行网上立案;也可以将起诉材料邮寄至西城法院进行邮寄立案。对不属于西城法院管辖的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了跨域立案服务,可以实现就近立案、快速立案。
【立案材料】
登记立案需要准备起诉状(原件)、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据材料(复印件)等。现场立案、邮寄立案,需要根据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相应人数+1份的起诉状原件及证据材料复印件。
如果选择网上立案,可以使用“北京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或者“北京法院电子诉讼平台”(http://sspt.bjcourt.gov.cn)上传您的起诉材料。
北京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提交网上立案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便于一次性审核通过:
①网上立案系统中填写的当事人信息应当与起诉状列明的当事人身份信息一致;
②网上立案系统中选择的案由应当与起诉状中列明的案由一致;
③上传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证据材料必须清晰;
④同一案件材料上传一次即可,请勿重复上传。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包括当事人主体、案由、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致送的人民法院、原告的签名或盖章等内容。
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①起诉书列明的诉讼请求应当明确、具体;
②事实与理由与诉讼请求具有关联性;
③不得含有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辞;
④原告为自然人的,起诉状尾部需由原告本人亲笔签名或盖章,不能签名的可由原告本人捺印;原告为非自然人的,起诉状需由原告单位加盖公章,并由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起诉状可以提交电脑打印件,也可以使用黑色水笔书写,但落款部分不可复印或打印)。
【身份证明材料】
原告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或护照等符合法律规定的身份证明材料。
原告为非自然人的,需提交注册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或其他法定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证据材料】
立案时,原告应当提交案件属于我院管辖的证据,以及与本案法律关系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清晰、完整。
不同案由的案件所需的证据材料不同。以下主要案由案件所需提交的证据材料参照如下:
劳动/人事争议 已经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处理的证明文件(仲裁裁决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等);送达回证或邮寄签收记录。
离婚纠纷 结婚证复印件或民政局结婚档案信息;孩子出生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共同财产证明材料,如房屋产权证、车辆行驶本、存款证明等。
民间借贷纠纷 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或存在借款合同关系的证据,如书面的借款合同、借据(欠条)、收条、主债权相关的担保合同、抵押登记手续等;证明口头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被诉合同或者其他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据;违约或者造成损失的相关证据;其他证明起诉事实的证据,如房本复印件、支付价款的票据等。
【授权委托手续】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可以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如需委托诉讼代理人,除了提交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或其他法定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诉讼代理人为律师的,应提交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所函、律师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律师身份的文件。
诉讼代理人为当事人近亲属的,应提交代理人与原告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如户口簿、结婚证、证明信、人事档案摘抄等。
诉讼代理人为当事人所在社区推荐的,应提交社区出具的推荐信函;诉讼代理人为当事人所在单位或社会团体推荐的人应提交单位或社会团体出具的推荐函以及符法律规定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诉讼代理人为当事人(非自然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诉讼代理人与原告具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在职证明、劳动合同书、6个月以上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等。
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①原告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原告本人手写签字,原告本人手写不便的可以由他人代为签字后捺印;
②原告为非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原告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确认;
③授权委托书中所列明授权代理人的案件案由(或当事人信息)与起诉书应当一致。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