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院长 蔡慧永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城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区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有效维护公平正义
一年来,我院紧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为区域和谐稳定、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17年我院案件总量达到64640件(含旧存8808件),同比上升9.4%;审结案件57066件,同比上升13.5%;未结案件7574件,同比下降14%,形成“两升一降”的良好审判运行态势,审判质效在全市一类法院中位列第二。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惩治犯罪保障人权。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83件,判处罪犯1041人。严厉打击多发性暴力犯罪和侵财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盗窃、诈骗等案件387件,判处罪犯438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379件,稳妥审结涉2600余人、标的额达40多亿元的尚金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辖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案件21件,彰显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组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800余人次观摩职务犯罪庭审,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教育挽救功能,对初犯、偶犯、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215名被告人宣告缓刑。稳妥开展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积极开展少年法庭成立三十周年宣传普法活动,依法公开宣判“五少女校园欺凌”案,表明以司法遏制校园暴力的鲜明立场,被誉为反校园欺凌的标本式判决。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定纷止争促进发展。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稳妥审结涉及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劳动就业、教育培训、物业服务、医疗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19497件,依法解决司法领域中突出的民生问题。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5803件,积极维护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336件,依法否定变相高息行为,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秩序;稳妥审结涉北交所邮币卡等金融案件11403件,努力维护资本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积极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成立执行裁判庭专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加大“僵尸企业”清理力度,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涉知名运动品牌斐乐(FILA)商标案、苹果公司侵犯著作权案等知识产权案件2659件,同比上升49.4%,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支持“老字号”品牌传承,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审结行政案件1231件,涉及城建、治安、交通、食药、教育、卫生等众多领域,保障公民权利、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双被告制度”,审结涉中央部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双被告”案件371件。建立金融行政审判专业团队,妥善审结全国首例征信处罚案件、全国首例股转系统分层管理案件,发布《金融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推动、监督和支持金融监管机构依法行政。率先将多元化解机制引入行政诉讼领域,与银监会、保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达成诉调对接框架协议,力促矛盾纠纷高效实质化解。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行政首长全年共出庭45次。发挥司法建议监督作用,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10份,进一步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四)聚焦破解执行难,努力实现胜诉权益。全年共执结案件15601件,执结总标的额46.72亿元,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突破性进展。积极争取区两办发文支持破解执行难,推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加大执行强制力度,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出台《关于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工作意见》,重拳打击拒执犯罪,推出强制措施逆向审批制度,激励法官用足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手段,避免出现“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开展“夏日惊雷”集中执行活动,促进涉民生案件权益的依法及时兑现,开展涉金融行政处罚类案件专项活动,维护金融管理措施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全年执行到位率、实际执结率分别较2016年提高8个百分点和11个百分点。深化执行辅助工作机制改革,引入京东、淘宝等网拍平台入驻现场办公,财产变现率提升16个百分点;将人民调解员引入家事等民生案件执行,活用群众智慧、注入柔性力量。研发涉案财产统一管理平台、送达流程管理系统等多个应用软件,以信息化助推执行工作。
二、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积极优化法治保障
深入践行红墙意识,制定服务区“十三五”规划全面顺利实施的工作意见,围绕首都核心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依法担当作为,为区域转型发展、功能优化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全力以赴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全年共审执结涉“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各类案件5326件,其中“万容批发市场”“众合批发市场”“天和国际批发市场”疏解案件2648件,涉案标的额23.3亿元。形成在党委领导下“人民调解先行、委托公证辅助、司法确认和执行保障”的疏解新模式,最大限度保护各方利益,高效平稳推进疏解工作,为全市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可参考的样本。稳妥处理涉疏解整治的房屋(场地)租赁纠纷案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以及征收拆迁、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案件,执结什刹海街巷整治等案件,助力城市品质提升。
(二)积极作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金名片。在深入总结沈家本故居司法腾退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关于为区域文物保护利用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不断完善文物腾退司法保护模式。加强与区政府的政策沟通,协助区文委制定文物腾退工作手册,细化文物腾退流程,将文物腾退项目纳入司法保护绿色通道,组建文物腾退项目专门合议庭,加大立案、裁决、执行力度。受理杨椒山祠、太原会馆、万寿兴隆寺、东莞会馆、龚自珍故居等文物腾退民事案件70件,执结大栅栏观音寺、粤东新馆、新市区泰安里等腾退执行案件,发挥“执行一案,带动一批”的示范效应。
(三)坚持不懈服务区域重点民生工程和高精尖产业。围绕服务首都职能履行和保障民生,执结涉百万庄北里棚改、宣武医院脑科中心改扩建及未英胡同道路改造等案件,保障重大民生工程顺利进行。围绕推进发展转型和科技创新,大力加强对金融、文创等高精尖产业的司法服务力度。发布《加强金融审判、防范金融风险、服务金融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启用金融街人民法庭新址,打造集金融审判实务、司法研究交流、风险信息发布于一体的全新工作平台,为金融管理中心职能履行和金融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支撑。调研中关村西城园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发布特许经营合同典型案例,加强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研究,为区域文创产业和科技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政策指引。
三、统筹深化司法改革,持续提升司法公信
作为北京市“司法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法院”,我院在“四梁八柱”改革框架系统搭建后,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统筹推进全国和北京市13项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步伐建设智慧法院,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断增强。
(一)司法责任制落实不断巩固深化。通过遴选员额法官、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推进审委会改革、完善法官业绩评价办法、构建法官职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取消院庭长个案审批权,转变院庭长监督管理行权方式,发挥案件督查评查机制保障案件质效的作用,将院庭长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有机统一。严格贯彻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形成“五固定、一机动”的院庭长办案机制,将院庭长编入审判团队,主要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全年院庭长共审结案件17886件,同比上升25.1%,占同期结案总数的31.3%,院庭长办案渐成常态,示范表率作用有效凸显。
(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等关键环节、关键事项的基本规程,提高刑事审判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进一步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启用证人隐匿出庭设备、远程视频手段,有效提高证人、鉴定人出庭率。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保证每一起刑事案件均有律师到庭辩护。进一步完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公检司三家会签《刑事认罪认罚案件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设立刑事速裁法庭,探索48小时内审结案件的速裁机制。全年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377件,占刑事案件总量的38.2%。坚持从快不降低标准、从简不减损权利,不断完善证据制度、健全诉讼权利告知程序,促进公正和效率双提升。
(三)多元化解和繁简分流机制持续优化升级。全面整合前端诉讼服务功能,深化“五位一体”大诉服平台建设,实施“疏、保、辅、调、裁”五字工作流程,形成精准分流疏导案件的“双筛查”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全覆盖的“双调解”机制以及立案速裁与金融速裁并行的“双速裁”机制。全年引导20027件民商事案件至诉前调解程序,成功调解案件5284件,速裁案件11056件,多元调解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我院独具特色的涵盖物业供暖、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医疗赔偿等民生领域的司法确认案件达到3744件,稳居全市首位,多元解纷机制不断升级,形成社会合力。2017年我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四)司法便民为民机制创新更显司法温度。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构建全流程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丰富情感修复手段,引入家事调查员机制,试行财产申报制度,全面关注当事人身份利益、人格利益、情感利益和财产利益。在全市率先推出离婚证明书制度,隐去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和财产内容,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依托与区妇联、区公安分局建立的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建立无障碍取证通道,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1份,积极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行为。设立互联网法庭,应用语音转文字技术,实现部分案件在线审理和在线执行,有效减轻群众诉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抓住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际禁毒日、六一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赵海法官社区巡回审判和“法官六进”活动,坚持讲好“小西课堂”,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四、全面落实从严治院,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一)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确保队伍政治过硬。持之以恒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干警意识形态教育引领,发挥审判职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创新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开放式党建新模式,推进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全面实行党建项目化管理,党建政治功能有效凸显。突出文化兴院,开展全院大讨论,举办“司改之翼-司法改革工作主题展”,评选“十大风采青年”,弘扬“追求卓越、追求至善、厚德载法、厚积薄发”的西法精神。
(二)筑牢党风廉政防线,确保队伍纪律过硬。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分级建立覆盖全员的干警廉政档案,紧密对接司改要求,紧扣梳理廉政风险、编制职权清单、设置预警提示等9个节点,架构法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有效发挥特邀监督员明察暗访、风纪曝光台、廉政风铃系统和廉政监督卡作用,深入开展涉案款物专项清理、“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加大信访举报线索查处力度,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推动监督执纪常态化。开发“一考四档”信息化系统平台,加强对干警绩效、廉政、作风、品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评价,实现管理的可视化。落实规章制度审查、备案、评估机制,切实解决制度执行空转问题,确保各项举措精准落地。
(三)重视司法能力提升,确保队伍专业过硬。结合司法责任制落实,扎实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专业化建设的意见》,从审判布局、审判机制、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和评价保障等方面,解决专业化建设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继续推进审判规范化、模块化建设,积极承担《北京法院案件办理规范》17个中标项目,自主推出45个规范化成果,促进裁判标准的统一和裁判能力的提升。出台《专家型人才递进式选拔培养工作方案》,建立涵盖全国、市级、院级、院级后备四级、共计99人的人才梯队,形成“一人一策”个性化培养方案,提炼“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实现专家型人才培养工作的可视化、流程化、精准化。完善全员分级分类分层培训体系,实施升级版庭室、干警“五个一”工程。我院金融街人民法庭庭长刘建勋法官被推荐参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5名青年干警在市高院组织的“第四届司法业务技能大赛”中被评为“司法业务技能标兵”,人才培养工作初见成效。
五、主动接受各界监督,阳光司法温暖人心
(一)有效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今年围绕执行工作主题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了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情况。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邀请市区两级代表委员100余人次参与旁听案件、视察座谈、信访听证、监督执行等活动12次,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各4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就民事诉讼监督中提出的问题及时复查、整改。通过立案法官评价系统、12368语音热线、微博微信客户端、监察监督电话等平台畅通监督渠道,将群众来信纳入信息系统,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二)切实践行阳光司法。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要求,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健全参审评价机制,人民陪审员全年参审案件9455件,参审17959人次,落实司法民主,助推司法公正。严格落实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庭审活动公开四大平台建设要求,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4065件,公开率98.3%;对立案、审理、结案、执行等流程节点做到依法、及时公开,发布节点信息218795条,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查询需求;依法公开执行业务规范、工作流程、执行公告、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内容,全面提升执行工作透明度。坚持办好法院开放日活动,广邀专家学者、干部群众、青年学生2800余人次走进法院,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感受司法公正。开展典型案件网络图文直播、微博直播、视频直播共计57次,阳光司法深入人心。
(三)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及前沿问题,召开新闻发布月例会,就未成年人身伤害、遗嘱继承、消费者欺诈等主题进行了12场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拍摄完成《万万没想到》《法铸金融》等多题材微电影、微视频,用接地气的方式讲述审执好故事、传播法院好声音。配合媒体宣传“渐冻人”探望权执行案、五旬夫妇销售“瘦肉精”牛肉案等案件,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开通西法官方微信公众号,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精心策划全媒体宣传,全年共发布微博1200余条、微信95篇、头条号105条,实现公正公开“码”上分享,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过去的一年,我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30个集体、个人获得“全国法院信息化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北京市青年岗位能手”等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成绩的取得,是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和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信任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致以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当前法院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案件量持续高位运行,2017年全院案件总量首次突破6万件大关,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二是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群众对改革的成效有更高期盼,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对司法供给有更高要求,司法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还处在磨合过程中,审判管理和风险防控面临新挑战,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四是纪律作风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还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剖析根源,积极寻找对策,扎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8年我院将坚决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践行红墙意识,秉承首善标准,统筹推进执法办案、服务大局、司法改革、从严治党,忠诚履职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保障区域发展。围绕服务“四个中心”建设、服务首都职能履行、新版“总规”实施等重大工作,全力加大优化司法服务保障力度。依法惩治各类犯罪,重点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黑拐骗、虐待老人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主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审理各类破产案件,促进破除无效供给。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进一步发挥金融街人民法庭的作用,完善“大金融审判”工作模式,为金融产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妥善化解行政纠纷,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为疏解非首都功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城市品质提供有力保障。
(二)进一步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功能复合、服务全面、技术先进的诉调对接中心。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将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高效稳妥审理涉及食药安全、环境保护、住房养老、教育医疗、劳动就业、婚姻家庭等案件,加大涉案民生保障力度,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创新普法责任制落实举措,着力提升辖区单位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按照市高院全面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司法职权配置、审判权运行、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科技应用、党建引领等“六大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四项基础性和其他各项改革。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落实好区两办意见要求,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互联网+”诉讼服务,大力推进电子诉讼和核心业务网上办理。积极参与市委政法委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建设,推进与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整合,进一步在司法大数据有效融合和深度应用上下功夫。
(四)进一步建设与区域功能定位相匹配的一流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确保人民司法事业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开放式党建活力,强化队伍思想引领。深化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夯实专家型人才培养基础,优化能力提升工程。继续推进机关管理的规范化与精细化。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群众、媒体等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探索完善与司法改革相配套的廉政监督机制,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推动司法作风持续好转,确保风清气正、队伍廉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公正司法,砥砺前行,努力为西城区在首都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进程中走在前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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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名词解释
1.一类法院。市高院以年收案量为依据,将各基层法院分为三类:20000件以下的为三类法院,20000件-40000件的为二类法院,40000件以上的为一类法院。根据不同类别法院工作特点,设置不同考核指标权重,实行分类考核。
2.五少女校园欺凌案。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17年2月28日下午3点到晚上10点之间,在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内,女学生朱某伙同另外4名女被告人在学校宿舍楼内,采取恶劣手段,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生,并拍摄视频在微信群内传播。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其中一名被害人精神抑郁,无法正常生活、学习。最终,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赵某、李某、霍某、高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3.北交所邮币卡案。2017年下半年,区法院受理涉北交所邮币卡合同纠纷案件近百件,涉案当事人众多,存在群体信访隐患。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区法院对该起群体诉讼实行专门管理,及时研判审判工作态势,在全面做好案件研究、风险排查和工作预案的基础上,妥善审理了该起大规模群体案件,为维护区域金融秩序、引导群众理性投资提供司法保障和指引。
4.斐乐商标案。即原告斐乐体育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瑞安市中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刘某、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区法院在该案审理中根据商标法关于证明妨碍规则有关规定,结合侵权人的财务账簿,就商标侵权案件中“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做出了详细的推演,并明确了惩罚性赔偿方法的适用条件,充分体现了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额的理念。目前该案在二审中。
5.苹果公司侵犯著作权案。即北京磨铁数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苹果公司侵犯著作权案。原告北京磨铁数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苹果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中(共7起),原告起诉主张苹果商店中应用程序所包含的作品侵犯了其著作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该批案件涉及苹果程序商店的经营主体资格认定以及赔偿损失额的具体计算,证据繁多、比对量大,且涉及全球著名的苹果公司,影响大,关注度高。该批案件目前已经作出一审判决,除了一起案件原告撤回起诉外,其他六起案件均判决苹果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行政复议双被告制度。2014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即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后,如行政行为相对人仍对原行政行为有异议,可以将原行政机关及复议机关一并作为被告起诉。
7.全国首例征信处罚案。即中品质协(北京)质量信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陈某、王某诉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行政处罚案,该案件是征信监管机构运用《征信业管理条例》对企业征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的全国第一单。区法院秉持多元解决纠纷和实质性化解争议的理念,多次组织原被告面对面调解,一方面了解征信行业的执法现状和政策法规,另一方面对原告进行法律释明和风险提示,对其提出的主要争议即行政处罚中违法事实的认定问题重点加强法律和政策的解析和引导。最后原告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本案以自动撤诉结案,审执同时落地,纠纷实质化解,规范了征信行业主体行为,维护了监管秩序。
8.全国首例股转系统分层管理案。2015年起证券监管领域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进实施全国股转系统内部分层和差异化管理。2017年区法院受理了全国第一例起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行政诉讼案件,该案涉及对全国股转系统法律地位的认定,具有示范意义。区法院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目前该案在二审中。
9.逆向审批制度。该制度要求执行案件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以采取措施为原则,不采取为例外,对于符合强制措施或间接措施适用条件但决定不予适用或者不同时适用的案件,要求承办法官填写《不适用强制措施/间接执行措施审批表》,逐级向庭长、局长汇报,并经院长审批,否则视为违反工作纪律并纳入业绩考核范围,激励法官加大执行力度、用足强制措施,避免出现“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执行不力现象。
10.“夏日惊雷”集中执行行动。区法院在2017年7月起开展的一次集中执行行动,对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开展集中查找,有力威慑逃避执行的当事人,促进涉民生案件权益的依法及时兑现。
11.涉金融行政处罚类案件专项活动。为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区法院于2017年9月对一批证监会行政处罚执行案件开展执行工作,上门查人找物,跟进配套宣传,促使部分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有力打击了规避执行行为,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及时有效执行。
12.“五固定、一机动”的院庭长办案机制。区法院全面推动院庭长办案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的制度简称。“五固定”是指固定办案指标、固定办案团队、固定办案类型、固定办案要求、固定办案日期(每周三四);“一机动”是指在年底结案等特定时期,院领导的收案实行动态调整,向完成结案任务难度较大的庭室倾斜。
13.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司法改革的重大任务之一,指在坚持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前提下,在诉讼活动中以审判为中心,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通过法庭审判进行裁决,确保庭审在保护诉权、认定证据、查明事实、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具体包含庭审实质化、贯彻证据裁判和直接言词原则、人权司法保障、刑事速裁机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方面。
14.证人隐匿出庭设备。在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证人基于保障人身安全的考虑向区法院提出隐匿出庭的请求。经审查,承办法官同意证人该请求,在庭审过程首次启用证人隐匿出庭设备。开庭时,证人单独身处庭外场地,通过电子设备对证人的外形、声音进行模糊化处理,并将作证过程同步传输至开庭现场。
15.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区法院积极推进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试点工作,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密切沟通协作,制定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操作规范》及相关手续文件,多措并举使试点工作全面落地。
16.刑事速裁机制。2014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法院在北京等地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即可以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等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进一步简化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关诉讼程序。
17.“五位一体”大诉服平台。该平台是区法院在“两大导向、三项对接、五位一体”的整体工作思路指导下形成的前端诉讼服务工作平台,即以满足群众需求和服务审执工作为导向,实现诉讼服务与纠纷疏导对接,非诉化解与诉讼调解对接,前端化解与后端审判对接,建立前端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立案速裁、信访接待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机制,为来院群众提供一站式、一揽子的纠纷解决服务。
18.“疏、保、辅、调、裁”五字工作流程。区法院依托于发展成熟的“五位一体”的大诉服新平台,创新探索出的繁简分流机制,提升了前端的诉讼服务水平,并与中端专业审判、后端集约执行有机结合。其内容包括:“疏”是建立高效的多层递进的纠纷疏导分流机制,“保”是推动实现诉前保全的以保促立、以保促调、以保促审、以保促执的“四促进”的良好局面,“辅”是建立专业辅助平台辅助专业分流及专业化解,“调”是以多个多元调解平台多层助力分流化解,“裁”是以审判流程模块化建设推动纠纷快速解决。“疏、保、辅、调、裁”的五个工作流程环环相扣,使矛盾纠纷在诉前呈“脉动式”快速流转。
19.“双筛查”。为实现简单案件进入速裁庭快速调解、及时裁决,复杂案件进入对应的专业审判庭专业处理、精审细判的目标,在立案前端案件疏导过程中,形成了通过案由和标的额双重筛选、立案庭和速裁庭两次过滤、电脑初筛和人工复筛两结合的方式对案件甄别过滤的“双筛查”制度。
20.“双调解”。一是诉前调委会和协会调委会并立双调解,即依托诉调对接中心,在诉讼服务大厅,同时由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人民调解协会两个人民调解组织共同开展调解工作,与立案、立案速裁庭无缝衔接,在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二是简案快速调解和疑难案件调解共存,即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合作,开展巡回法官团队建设和指导、示范调解,实现简案快速调解,深化与北京多元调解促进会合作,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和商事案件开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
21.“双速裁”。在原有速裁机制基础上,进行部门资源整合,建立“双速裁”团队,即在立案诉服大厅设立速裁“阳光法庭”,直接对接立案疏导,充分发挥速立速裁作用;在金融街人民法庭设立金融速裁组,对涉金融民商事案件中的信用卡、金融借款等简易案件进行快速裁决。
22.全流程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包括诉前“冷静期”、诉中调解和诉后回访。在冷静期内通过调解、法律宣传、心理疏导等多种方式提前介入帮助当事人恢复冷静,选择理性、和谐的方式,在立案前协商解决家事纠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特邀调解员对接案件的承办法官,与承办法官一起聆听当事人的情感诉求,帮助当事人释放积压情绪;针对特殊案件开展常态化回访,延伸家事案件判后司法服务,联合社会力量,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
23.家事调查员机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根据案件需要可以委托家事调查员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抚养情况、亲属关系等特定事项进行调查,还可以对当事人的身心状况、家庭关系、经济状况、居住环境、个人经历、教育程度及其他必要事项进行调查,以探明矛盾的真正根源。
24.财产申报制度。为有效打击故意隐匿、转移家庭共同财产等违法行为,保障离婚案件中财产分配的公平公正,2017年区法院在所有涉及财产分割的婚姻家庭案件中探索和试行了财产申报制度。根据当事人双方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案件审理进程,在立案和送达传票环节向当事人送达《家事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要求当事人如实填写财产状况,固定争议财产范围,明确告知不实申报财产的诉讼风险,并依法对财产申报不实、故意隐匿财产的当事人分别予以少分或不分财产、罚款、拘留等惩处措施,促进诚信诉讼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平分割。
25.离婚证明书制度。为了响应最高人民法院等15个部门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建立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区法院在全市率先推出离婚证明书制度,并通过院网官微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发布告知。经调解或判决离婚的案件,在调解书和判决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凭本人身份证并携带裁判文书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核实无误后,由法院出具《离婚证明书》。坚持司法为民、便民的同时,尊重和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
26.“法官六进”。区法院长期开展的一项司法为民活动,包括:法治教育进校园,矛盾化解进社区,依法行政进机关,献计献策进企业,法律宣传进军营,“三重四快”进重点工程等。该活动在服务社区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提升法院青年干警群众工作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7.“小西课堂”。区法院未成年审判庭自2015年推出的系列法治讲座,同时是该庭开放式党建的重要载体。创办以来,未审庭法官通过丰富的实践案例,帮助辖区中小学生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该活动受到了学校、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28.开放式党建。区法院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着力推动的党建新模式。该党建模式将内部职业化党建与对外社会化党建有机融合,强调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学习平台、组织评价的对内对外开放,兼顾对内凝聚作用和对外辐射效应,对解决司法业务与党建工作“两张皮”、法院党建特色吸引力不足、引领作用不明显、社会认同度不高等问题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29.党建项目化管理。区法院推出党建工作项目化运作管理方法,以开放式党建形式为依托,各党支部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大局,在机关党委领导下开展组织党员、引导党员、服务党员的工作项目,提高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
30.“一考四档”信息化系统平台。“一考四档”是区法院为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能力而创设推行的新型干部管理机制。“一考”,即一套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四档”,即业绩档案、廉政档案、优善档案和瑕疵档案。其中,优善档案对工作表现突出但尚未达到立功嘉奖的行为记录存档,旨在强化正面激励引导;瑕疵档案对工作消极懈怠但又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行为记录存档,旨在形成约束并督促改正。2017年进一步研发完成了线上考评软件,实现了管理全流程的可视化。
31.“一二三四五”工作法。“一”是指“一人一策”个性化培养;“二”是指既注重培养对象个人能力素养,又注重搭建人才培养小组;“三”是指“定方向、定职责、定任务”的“三定”工作方法;“四”是指全国、市级、院级、院级后备的四级人才梯次;“五”是指五大激励举措助力人才培养,包括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承担重点学术调研项目、参加高知名度专业会议研讨、参与高层次业务培训及研修、承担院外授课任务五个方面。
32.干警能力提升“五个一”工程。将全院干警划分为“审判部门员额法官”“立案部门员额法官”“执行部门员额法官”及“行政编法官助理”四个群体,分别设置“组织一次示范庭审”“撰写一篇优秀学术论文或精品调研文章”“组织一次多元化纠纷示范调解”“撰写一篇优秀信息”“参与一次现场示范执行”“撰写一份庭审提纲”等具体项目,针对性评定考核。
33.庭室专业化建设“五个一”工程。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健全专业化成果总结展示平台,塑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业性品牌,要求各审判执行部门每年召开一次专题新闻通报会、举办一场专业化审判论坛、汇编一套精 品案例、发布一本审判白皮书,完成一项调研课题。
34.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具体包括中国审判流程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它是展示现代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手段,履行人民法院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
35.《万万没想到》。区法院推出的法治微电影,根据本院执行干警真实案件改编,自主编写脚本后利用微电影这一表现形式向公众传达司法正能量。该电影在13分钟里,通过戏剧化的冲突表达,突出法院执行工作的中立无偏见、司法职能的延伸以及法官的廉洁奉公精神。
36.《法铸金融》。一部关于金融街人民法庭的宣传片,该片全方位展现了我院金融街派出法庭的成立背景、工作业绩、职能定位、发展方向以及在开展专业化审判建设、打造特色品牌方面的工作。
37.“渐冻人”探望权案。张某因身患渐冻人疾病与被执行人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办理离婚登记。从2016年11月至今,被执行人臧某拒绝按照协议约定送女儿与申请人团聚,也拒绝申请人母亲上门去接女儿与申请人团聚。故申请人张某来我院申请执行,要求探视女儿。执行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分头负责疏导情绪和调解、说服工作。探视现场稳定有序,申请人张某微笑地看着孩子,止不住眼泪簌簌落下。探视后第三天,申请人去世。北京电视台等媒体参与拍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