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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炒股有风险 股票开户需谨慎
  发布时间:2018-06-19 15:19:23 打印 字号: | |
  近日,西城法院受理了一起证券权利确认纠纷案件。

  原告史女士诉称,在2000年前后,原告用其前男友(现已死亡)身份证开立了股票账户,账户资金是由原告投入,账户一直由原告使用并掌握密码。2017年原告男友死亡,现原告请求法院判令涉案账户中的股票资金为原告所有,并请求死者继承人的被告予以返还。

  多被告同辩称,原告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涉案股票账户内的资金为原告所有,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西城法院 高毅航)
责任编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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