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女子李某本想到慈善超市做义工,不想酒后与工作人员冲突,并被控将前来劝阻的三名民警踢伤。昨天,李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在西城法院受审。
上午9时30分许,被取保候审的李某独自一人来到法庭。她说,自己2003年左右从单位内退后,有宽余的时间,一直愿意做善事。“我特别想做义工,以前问过红十字会、福利院,但有的要求很高,不是想去就能去的。”
李某说,去年年初,她路过西城区一家慈善超市,就过去问要不要义工,“他们当时说等开业后再说,后来我又去过一次,他们说让我再等等”。
公诉机关指控,去年8月13日,李某酒后又一次到该慈善超市询问为何不录用自己为义工,并和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当时,民警赶到对其进行劝阻,但李某不听,将3名民警及1名保安员踢伤抓伤。李某后被刑事拘留,去年8月24日被取保候审。
法庭上,李某认可检方指控。她说,事发当天中午吃饭时,她喝了点酒,之后就去了慈善超市。“他们没说明白要还是不要,我就和他们吵起来了”,李某说,警察来了以后,她情绪比较激动,“我认为自己没有错”,民警当时拽她上警车,她不愿意,对方按她的胳膊,她也不让按,双方就争执起来。到派出所后,她才醒酒。
对于李某做义工一事,当初在超市工作的人证言称,慈善超市本身不招义工,是慈善义工协会招义工,在超市登记,超市汇报上去后等待协会通知安排。该人称,李某的申请报上去后,协会也没有进一步安排。超市已向李某解释过,李某则在事发当天一身酒气去超市大吵大闹。
昨天,检方提供的证据称李某确实有过善举。去年5月,她参加了中国扶贫基金会爱心包裹项目,捐赠了100元;她在电视里看到小男孩为母亲捐骨髓,很感动,亲自去捐助了2000元。
公诉人认为,李某的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鉴于李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事发后对被害民警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获得了对方谅解,且李某一贯表现良好,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拘役三个月至六个月并适用缓刑。
李某则表示“以后不再喝酒,不和警察发生冲突。”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