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喝多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咬掉他舌头。”杨某吞吞吐吐地说。酒后朋友抬杠引发口角,杨某竟将对方的舌头咬伤。今天上午,杨某被控故意伤害罪在西城法院受审。
据了解,43岁的杨某与杨某某同在一间旅馆居住,是隔壁邻居,又都以摆摊卖些小饰品为生。所以杨某没事就爱叫杨某某到自己房间喝酒。
2011年9月2日,杨某在房间内与杨某某喝酒聊天,二人喝了很多酒后就开始抬杠。到凌晨3时,二人的酒越喝越多,抬杠便演变成了口角争论,二人甚至大打出手。
当杨某某伸舌头吐口水时,杨某抱住了杨某某,猛地咬住了杨某某的舌头。杨某某疼得当场大叫,舌头前端被咬掉,鲜血直流。
房东听见杨某某大叫,于是到房间查看究竟,发现地上有鲜血便向警方报案。
今天10点,杨某被法警带上了法庭。当公诉人宣读判决书后,杨某表示对指控并无异议。
“当时喝多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咬掉他舌头。”杨某称,当时他们喝了很多酒,确实不记得到底发生了什么。
据悉,杨某的家属已经赔偿了杨某某医药费等3万余元。
最后,法院经审理作出了口头判决,杨某犯故意伤害罪事实成立,因有自首情节,故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杨某上午受审时称“当时喝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