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生 王晓飞)冒充电话局工作人员,以办理优惠话费或者推销IP电话卡为名,专挑独居的老人入室盗窃。4人盗窃团伙在多个区县作案十余起,涉案金额4万余元。记者上午获悉,西城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张某等4人有期徒刑4年至5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2010年12月至2011年4月间,男子张某伙同周某等3名女子,多次以电话局工作人员上门办理话费业务为名,借机进入被害人家中盗窃钱财。
2011年4月7日中午,70多岁的程老爷子听到有人敲门,来人是一男二女,自称电话局工作人员,上门登记电话情况。程老爷子便将其请进屋,一男一女陪着程老爷子聊天,告诉他电话费降了,还不用再交月租。另一个女子则在另一屋内乱转。
三人离开后,程老爷子发现放在壁柜内的一黑色皮包没有了,包内有4700余元现金。程老爷子随后报案。2011年4月19日,正准备出去作案的张某等4人被警方抓获。
据了解,4人案发前经老乡介绍在同一家科技公司做业务员。几人没推销出多少电话卡,却发现独居老人警惕性差、好糊弄,入室盗窃容易,于是开始频频作案。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等4人多次窃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4人为共同犯罪,法院综合考虑4人参与实施盗窃次数、金额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后作出判决。